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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我所律师受邀参加巴基斯坦四川商会成立大会
2020年9月25日巴基斯坦四川商会在中国成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堡两地举行了成立大会。巴基斯坦驻成都总领事馆、四川省工商联、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等部门领导,巴基斯坦研究中心、俄罗斯四川商会、香港四川国际商会、四川一带一路经贸促进会、四川省国际投资促进会等20余家商会会长及巴基斯坦四川商会50余理事代表出席了在蓉举办的成立大会。我所首席合伙人程守太律师、高级合伙人马春燕律师受邀出席成立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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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泰和泰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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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泰和泰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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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泰和泰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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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泰和泰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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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泰和泰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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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泰和泰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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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泰和泰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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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泰和泰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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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泰和泰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