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54 号文核准。中国建材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8年8月8日,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30亿元,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本期债券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8.0亿元,基础期限为3年,最终票面利率为4.79%;品种二实际发行规模5.0亿元,基础期限为5年,最终票面利率为5.00%。本次债券发行由六家大型证券公司作为承销机构,其中,中信证券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中天国富证券为联席主承销商,我所重庆办公室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HK3323)由两家H股上市公司即原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原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重组而成,是大型建材央企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最核心的产业平台和旗舰上市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拥有15家上市公司,其中海外上市公司2家,拥有7家A股上市公司,截止2017 年末资产规模达34,702,428.34 万元。
2018年8月9日,根据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主承销商发布的《关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我所重庆办公室合伙人刘潇律师和程博律师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过程及配售行为等合规性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我所律师专业、敬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高度认可。